《封神召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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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24-1/27累積消費活動說明(已補發)

2019-01-24 00:40:00

致  召喚師們
關於1/24-1/27開放之精采活動「累計消費」因活動顯示異常未正常開啟,已在1/24 上午00:40排除問題並已開啟該活動。
部分召換師在這段時間內消耗的元寶未納入活動計算當中。營運小組將於1/27 23:59:59 活動結算後於兩個工作天內另行對於00:00-00:40期間累計消耗的元寶,並對符合因缺失累積消耗元寶數量而導致應得贈禮未正常取得的贈禮統一進行補發
 
2019/01/28 22:00更新;對應贈禮已補發完畢。
 
造成您的不便,還請見諒。
 
 
範例A:小天天在1/24 00:12-00:19之間一共消費了3000元寶,且在1/24 09:21-09:27消費了3000元寶。相加總數(6000)大於第一階5000元寶積分,小天天00:00-00:40消耗的元寶後並不足以領到第一階獎勵,因此小天天會在結算後獲得第一階5000元寶積分的獎勵贈禮補發信件。
範例B:小地地在1/24 00:12-00:19之間一共消費了1元寶,且在1/24 09:21-09:27消費了16000元寶。相加總數(16001)大於第二階15000元寶積分,小地地後來消耗的元寶後已領過第一、第二階的獎勵,因此小地地在結算後並不會獲得額外的獎勵贈禮補發信件。
範例C:小人人在1/24 00:12-00:19之間一共消費了201000元寶,且在之後都沒有消費元寶。相加總數(201000)大於第七階200000元寶積分,小人人後來消耗的元寶後已領過第一到第七階的獎勵,因此小人人在結算後並不會獲得額外的獎勵贈禮補發信件。
範例D:小神神在1/24 00:12-00:19之間一共消費了5000元寶,且在1/24 09:21-09:27消費了11000元寶。相加總數(16000)大於第二階15000元寶積分,小神神後來消耗過元寶後已領到第一獎勵但未領到第二階獎勵,因此小神神會在結算後會獲得第二階5000元寶積分的獎勵贈禮補發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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